港青明年起可申請赴荷蘭工作假期 每年名額100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4/09 16:25

最後更新: 2018/04/09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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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照片由勞工處提供)

港府今與荷蘭簽署諒解備忘錄,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,予兩地青年人參與,明年起生效,屬本港第13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夥伴。港荷雙方青年可透過計劃申請簽證,於荷蘭或香港逗留最多12個月,期間可從事工作以賺取旅費,或修讀短期課程,每年各有100個名額。

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歡迎與荷蘭設立這個計劃,認為工作假期計劃可擴闊視野之餘,亦給予香港及荷蘭的青年於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和工作經驗的機會,同時將進一步加強香港和荷蘭的雙邊關係。

荷蘭駐香港總領事呂安微亦鼓勵青年充分利用計劃所帶來的機遇,更深入了解彼此的文化,並會加強雙方今後的關係。

港青如有興趣申請,可於稍後時間瀏覽荷蘭王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址(www.netherlandsandyou.nl/your-country-and-the-netherlands/hongkong);而荷蘭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,電話為28246111,或透過該處網頁獲取有關資料。